塞尔维亚商标注册概要
塞尔维亚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在塞尔维亚一份商标申请可指定一个或多个商品或服务。申请及注册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的原则。塞尔维亚对于注册商标的使用是强制性的,商标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若无使用,则任何第三人可对该商标提出撤销。
注册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明细表原件一份;
4. 商标图样电子版(需清晰);
5. 申请人签署的国外所委托书一份;
转让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经公证的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转让协议书;
4.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委托书一份;
续展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