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巴布亚新几内亚重新制订的商标法属于英美法系,目前采用的是使用在先原则为主,注册在先原则为辅。
2. 巴布亚新几内亚作为前澳大利亚的领地,其商标法律制度同澳大利亚一样,秉承英国法律,深受英国商标法的影响,明显带有英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烙印。1975年9月16日获得独立后,于1978年5月23日巴布亚新几内亚商标法制订,并于1980年3月20日修订。
3. 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
4. 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5.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