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商标注册概要
立陶宛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为任何能够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相区别并能够构成商标的标志。立陶宛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一件注册申请可包含多类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使用可导致被撤销,除非有合理理由。
注册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明细表原件一份;
4. 商标图样电子版(需清晰);
5. 申请人签署的国外所委托书一份;
6. 对于集体商标,使用该商标的规则复印件
转让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经公证的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转让协议书;
4. 受让人签署的国外所委托书;
续展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立陶宛商标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
4. 申请人签署的国外所委托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