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商标注册概要
拉脱维亚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为除不可注册的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欺骗性标志或者不能够与他人商品和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拉脱维亚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拉脱维亚商标注册后强制性使用,商标注册后5年内必须使用,否则可能被撤销。
注册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明细表原件一份;
4. 商标图样电子版(需清晰);
5. 申请人签署的国外所委托书一份
转让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经公证的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转让协议书;
4. 受让人签署的国外所委托书
续展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拉脱维亚商标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
4. 申请人签署的国外所委托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