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的商标法律主要由1971年12月21日制定的第5772号工业产权法;1977年12月1日的第6480号法律;1992年8月24日生效的第635号法律;1997年5月15日生效的第9279/96号商标法及其他多个实施条例构成。
2. 巴西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其商标法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3. 巴西是巴黎公约斯德哥尔摩文本签字国,同时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Trips协议成员国。
4. 巴西商标法保护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此外,商标法还对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特有的广告短语进行保护。
5. 巴西的商标注册有效期是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