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目前采用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兼顾使用在先,或者说以注册在先原则为主,以使用在先原则为辅。
2. 澳大利亚作为英联邦国家,其商标法律制度秉承英国法律,深受英国商标法律的影响,明显带有英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烙印。随着英国商标法的修订,澳大利亚也在1994年对其最早颁布的1955年商标法进行了修订。1995年,澳大利亚再次对商标法进行修订。1995年商标法于1996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1955年商标法和1994年商标法废止。
3. 澳大利亚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4. 澳大利亚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5.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