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尔商标注册概要
安道尔商标申请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一件商标申请可指定3个类别。商标注册后五年内,持有人无合理理由并违反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的规定,任何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撤销该商标。若一个商标在在先商标所有人未授权的情况下连续使用近似商标超过五年,而在先商标所有人亦知晓该近似商标的存在,则在先商标所有人不得对该近似商标所有人提出侵权。恶意使用的情况除外。
注册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明细表原件一份;
4. 商标图样电子版(需清晰);
5. 申请人签章的国外所委托书一份。
转让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经公证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签章的转让协议书一份;
4. 受让人签章的国外所委托书一份。
续展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申请人签章的国外所委托书一份;
4. 续展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一份。